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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19-00002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12-1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725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725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9-12-17   作者: 点击数:  

山东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孙钦芳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725号),申请人要求你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900元。因你单位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现定于2020年2月4日上午9时在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仲裁庭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第二仲裁庭。联系电话:8059837。
  特此公告。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一条: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370号公告(受送达人:中能源(临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下一条:临兰劳人仲案字[2019]第430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市兰山区豪立汽车用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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