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源(临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洪涛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19〕第370号)已于2019年12月2日处理终结,裁决结果为: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1月、2018年3月至5月工资304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0400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7600元。请你公司自本裁决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