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隆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滨、王晓亮、韩守霞、付用杰、孙瑞祝、颜丙恒、陈枫友、卢学顺、杨清美、彭金元、孙继英、李小符、吴西娟、朱崇杰、刘贞刚、宋正艳、王丽梅、刘文杰、杨霖、孙绍凡、杨少学21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兰劳仲案字[2020]第680-700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1月24日下午两时在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39-525027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