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亿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申请人崔利超、薛晋、周懿可、全志璇与被申请人临沂亿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577、582、587、592号),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仲裁裁决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兰劳人仲案字[2022]第577、582、587、592号裁决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9-5250270),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