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版)》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2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是要切实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特别是要准确把握《条例》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情形和标准,全面做好有关工作。
二是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按照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明确行政处罚标准和适用条件,准确适用行政裁量基准,切实做到规范执法,符合法定程序。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