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鲁人社规〔2016〕1号),省厅于2016年10月公布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于2020年10月27日有效期届满。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73号),根据近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省厅重新修订编制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可以结合地方立法情况,对本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主动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请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过渡衔接,实施过程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处室:劳动监察处)
原文链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