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二、背景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办法,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主要内容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分总则、竞聘范围、竞聘条件、竞聘程序、聘用、组织机构、监督管理、附则八章,共37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竞聘上岗的原则和组织管理等总括性内容。
第二章为竞聘范围(第七条至第十一条),规范了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实行竞聘上岗和不实行竞聘上岗的情形等内容
第三章为竞聘条件(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参加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基本条件以及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情形等内容。
第四章为竞聘程序(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了竞聘上岗程序、竞聘方案制定、结果公示时间等内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集体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六)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办理聘用手续。
第五章为聘用(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对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备案时间、聘用合同签订等进行了规范。
第六章为组织机构(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一条),对竞聘上岗组织机构进行了明确要求。
第七章为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明确了指导、检查、监督责任,竞聘上岗实行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等内容。
第八条为附则(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明确了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临沂市人事局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临人发〔2009〕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