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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49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4-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临沂市人社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关于临沂市人社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2022-04-30   作者: 点击数: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市人社部门迅速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55号),研究制定了“人社部门应对疫情13条措施”,综合施策、靶向发力,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企业、对就业的影响。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阻隔、用工紧缺、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坚持需求导向,加大稳岗返还、社保缓缴等政策支持力度,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坚持效果导向,既规定了政策内容,又明确了工作要求,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落实、见到效果。文件主要涉及社保缴费、就业补贴、技能培训、权益保护、风险防范等五个方面13条政策措施。
  第一,落实社保惠企政策。一是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2021年,全市社保降费共为9.69万户企业减负超过4.65亿元,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今年,仍将延续实施这一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继续维持在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二是扩大缓缴范围。将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由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是提高稳岗返还额度。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倾斜,将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第二,健全就业稳企政策。一是就业补贴重在提速。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先缴后补”在原则,按季度给予社保补贴,努力做到“应享尽享”,其中,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二是创业补贴重在支持新登记市场主体,用足用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三是就业见习补贴重在扩面延期。要求扩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规模,并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四是创贷支持政策重在扩量提效。重点引导推动合作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放宽还款期限,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
  第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大招聘力度,缓解企业“用工难”。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密线上招聘活动。对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地方,允许有序恢复线下招聘,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二是组织技能培训,助力企业“快复工”。一方面,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采取以工代训方式缩短上岗周期;一方面,指导技工院校把学生实习与企业复工复产结合起来,通过工学交替、岗位实习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三是聚焦重点行业,服务企业 “点对点”。聚焦重点骨干企业,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作用,实施“一企一策”做好职工复工返岗工作。对成规模、成批次异地返岗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协调开行专车提供“点对点”通行保障。四是深化公共服务,涉企事项“办理优”。推进涉企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程网办”,实现更多涉企事项即时办结、免申即办。推出更多“无证明”事项,减证便企。推行“政策找企”、资金直达,提升市场主体政策获得、满意度。
  第四,加强用工指导服务。一是保障合法权益。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及时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稳定劳动关系。支持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居家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三是协商解决纠纷。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特殊时期劳动关系,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第五,做好失业风险防控。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完善企业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制定完善稳就业预案,切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做好失业风险防范。
  



原文链接: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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