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劳动人事争议作为常见频发的社会纠纷类型,具有涉及人数多、涵盖范围广、生存权益重、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一头连着劳动者就业与生活的小家,一头连着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如何公正、高效、快捷地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是人社领域长期探索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调源头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2022年10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全面提升了协商调解工作的原则理念、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了法治框架下柔性高效、灵活便捷的工作基调,强化了党委领导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推进了争议处理领域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构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的重要一环。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023年2月6日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据了解,我省是最早制定发布实施方案的省份之一,我省相关做法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推荐其他省份参考借鉴。
我市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成立协商调解工作专班,树牢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全要素对标对表,广泛征求市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总工会、工商联及企业家协会等部门意见,确保实施方案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省人社厅等九部门的实施方案,又体现临沂特色的创新思路和举措。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亮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九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清单,包含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和解、做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健全联动工作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涉及19项重点任务,46项工作重点,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该文件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的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要求,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推动全市协商调解工作取得新成绩。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临沂市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