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上午,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德玉同志主持召开了202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局党组成员王君川、李明、刘海涛、滕旺同志(挂职)出席了会议,局领导彭向荣、余永忠、李传业、吕振云、孙兰喜同志列席了会议,邀请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临沂潘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同志作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企业代表列席。
会上,赵永刚同志汇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情况。自3月23日起,恢复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申报和缴纳业务,同时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缓缴申请。阶段性减免政策执行期限为: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由2月至6月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由2月至4月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附件:会议解读材料
202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解读材料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市人社局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工作。
为宣传落实好国家的惠企政策,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认真组织相关科室学习政策,及时将政策精神转发到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电子屏等积极宣传。同时,将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包含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编印成小册子,结合全市人社系统中层干部包企业活动,送政策上门。三是推进社保窗口不见面服务。全面推行“临沂智慧人社”手机APP、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电话预约“帮办代办”等“不见面”服务举措,为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及时加强与工信、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沟通,及时提取信息,积极测试完善程序,做好技术保障。五是加强督导调度。市级经办机构对各县区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并及时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