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各位代表审阅。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提案对今后一个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我市农业发展,现就建议所提的解决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问题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提高岗位设置比例,推进岗位激励机制。积极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聘用备案权限,由市人社局下放至县区。提高了乡镇基层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高级岗位由5%提高到10%,到2035年将逐步提高至20%,乡镇基层农业事业单位可按3%的比例设置正高级岗位。2020年出台了《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整合了行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优化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县级农业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由10%提高到20%,其中正高级岗位由1%提高8%。通过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动建立了持续有效的岗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农业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促进了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集聚。
二、完善岗位聘任制度,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一是进一步优化竞聘上岗工作程序,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拟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组织实施,事前不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由事前和事后两次备案简化为事后一次备案。充分尊重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使用,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对能力业绩突出、行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地可通过统筹使用本行业(本区域、本部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等办法予以聘用;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评议,事业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数量等要求申请设置和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三、推动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保障农业人才待遇落实。近年来,我们在历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调研、座谈中,都在不断指导各县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2020年8月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再次对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今年2月,印发了《关于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12个县区、高新区分级竞聘、竞聘上岗、直评直聘、公开招聘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督导。要求各县区根据督导情况,认真查找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尤其是对未落实分级竞聘政策的县区,进行了专门督导座谈,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分级竞聘各项规定,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下步,我们人社部门将继续切实履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职责,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人社力量。
真诚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真心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谢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