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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3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95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95号建议的答复

2021-08-0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调整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劳动纠纷的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再加上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发生,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成立调解企业与员工劳动纠纷的组织和机构,对于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立足自身职能,高度重视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和劳动法律工作,倡导通过柔性化的方式促成双方相互谅解,化解矛盾和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机构建设。与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以总部调解委员会为龙头、以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为基干、以车间班组调解小组为主要工作单位的多层次、立体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加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林水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立由人事部门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的调解组织。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推进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指导制造、餐饮服务、建筑、商贸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高校园区等用人单位集中区域,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共5576个,调解员1.82万人,全市已基本形成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基层调解组织有机结合、行业性与区域性调解组织互相补充的调解组织网络。

(二)探索建立处理劳动争议的有效平台。积极推动建立人社部门牵头,工会、司法、企业代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平台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与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联合成立了联合调解中心,在金锣肉制品集团成立了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金锣调解室;2019年与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联合成立“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公共服务中心”,与司法局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20年联合22家国有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盟。这些调解平台在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减少对抗,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化解矛盾和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总工会探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以“购买服务+志愿者”的方式,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三)指导企业加强协商机制建设和用工风险防范。贯彻落实人社、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内部协商机制,健全协商规则,优化协商流程,最大限度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协商化解争议,把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问题不出门,解决更省力的效果。指导用人单位做好风险防控,人社部门重点指导用人单位防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规章制度执行和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可能引发集体争议、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防。总工会重点关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治需求,组织了律师志愿者提供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法律决策咨询等综合性“法治体检”服务。指导企业依法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职代会中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指导劳资双方建立对话沟通机制,保障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深化普法宣传促进劳动法律法规得到普遍落实。人社局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市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的“四进”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和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用人单位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履行法定责任,引导劳动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总工会以建筑工程和制造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化“送法到工地、到企业”以及“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思想教育,使用人单位与广大职工相互理解,和衷共济,实现共同发展。

(五)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每年都组织中央、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调解人员培训班。与总工会联合,为企业工会组织提供业务培训,提高工会组织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创新培训模式,去年首次采取了线上培训,满足了更多人的培训需求。与用人单位联合举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知识竞赛,用荣誉来激发调解工作人员学法规、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收到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社、工会、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三方机制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健全调处组织、突出矛盾化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基层工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引导职工和企业依法、合理、有序地化解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并请您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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