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工人的建议》已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我市技能人才培养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加强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
一是我市技工教育有了较大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截止2020年底,我市现有技能人才共79.2万人,较好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近年来,我市技工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现有技工院校7所,其中技师学院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4所,高级技工学校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所、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1所、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1个、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集训基地2个,省级专业示范群建设项目3个;现开设预备技师部、高级部、中级部等3个培养层次,紧贴市场需求开设机械加工、电工电子、商贸物流、建筑、矿业开采、汽车技术等专业(工种)。我市加强技工教育,招生人数由2016年1.58万扩大到2020年1.90万人。目前,全市技工院校共有在校生4.9万人,年招生人数达到1.9万人,毕业生1.48万人,就业率稳定在98.6%以上,在全市形成了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技工教育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近年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技工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市人社局制定《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8〕5号)。今年我市出台的《临沂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也对产教融合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指导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将校企合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指标之一。允许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及校企合作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可用于单位绩效工资发放。鼓励支持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学校和企业,对成效突出、示范作用强的企业,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齐鲁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以及市级高技能人才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切实促进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目前,我市技工院校也与当地企业开展了合作,如鲁南技师学院成立了我市技工院校首家化工职业教育集团、临沂市技师学院鲁南制药班、临工班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人才素质
一是以赛带训,促进技能人才成长。在市直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规划和发展计划,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技能振兴工程,持续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和考核机制,探索创新了以赛带训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陆续开展了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金蓝领、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一系列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拓宽了技能人才成长的渠道,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也得到了不断提高,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良好平台,有效带动了以竞赛促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以贴近生产一线为前提,以企校协同共育为路径,积极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2020年我市共有22家企业2769余名企业职工参加了新型学徒制培训。
三是开展企业自主评价,发挥企业主导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在校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在校生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高水平就业。临沂市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9〕13号),鼓励在校学生参加“三个一”(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能力培训等项目。为建立完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满足企业职工岗位提升和转岗需求。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75号),鼓励企业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大+规模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目前,我市临工集团、鲁南制药、远通集团、常林集团等企业分别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提高了职工岗位技能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提到的,由于我市是人口大市,中小企业较多,一线技术工人和高级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仍然较突出,难以适应我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继续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优秀高技能人才,不断促进我市技工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提高高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一是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按照《沂蒙首席技师管理办法》和《临沂市职业技能竞赛及奖励管理办法》对获得沂蒙首席技师称号的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每年组织沂蒙首席技师开展健康查体、教育培训、市情考察和咨询活动。二是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认真落实专项奖励补贴待遇,为管理期内的沂蒙首席技师发放津贴,分别给予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市级一类职业竞赛一、二、三等奖一次性奖励,激发学知识练技能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尊重高技能人才的氛围。三是落实高技能人才补贴待遇。鼓励企业对在生产经营中作出重大贡献或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实施内部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对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岗高技能人才按月发放岗位技能津贴。
(二)深入实施校企合作、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市场对接。一方面积极引导探索多种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引进先进地市教学经验,采取引企入校、校企共建等多种方式,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共享培养资源,强化实训实习,每个专业至少与3个以上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力争实现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同步,实现校企互利双赢。探索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同时更加积极开展各级“示范校”和“特色名校”创建,打造我市职业教育品牌,提升院校影响力,吸引与更多企业的合作。另一方面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市场对接。加强校企交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产业、行业门类分布和技能人才现状,对技工院校现有专业进行分析评估:对于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形势好,各方面办学条件尚有欠缺的要重点发展;对于社会需求和招生都较为稳定,办学条件较为成熟的要稳定发展;对于新技术、新理念和新的市场环境催生的一些新专业,要认真研究论证,慎重决策,量力而行;对社会需求萎缩,招生困难的少数专业要进行调整和撤并,确保院校立足于培养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宣传他们在科研成果转化、技术革新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和家长都能转变择业理念,使高技能人才像高层次人才一样,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成为劳动者普遍的选择。
再次感谢您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