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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3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11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1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2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全市县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标准较低的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规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3号)文件中,明确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500元/人的标准,该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全市培训机构数量、每年开展补贴性培训人次数、培训成本以及全市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等资金承受能力,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的,按照30课时计算,平均16.7元/课时,与我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课时补贴标准一致。
  近期,市人社局向全市广大劳动者、培训机构、企业发布了拟申请增加政府补贴性工种调查问卷,对培训标准、课时等进行调查摸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在出台新一轮培训政策时,根据调查情况积极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标准更能反映培训成本,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同时尽量减少疫情影响,加大互联网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力度,开发更多优质线上课程,提高培训便捷性,使得更多的学员可以更加灵活的参与培训。
  二、民办职业学校设立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问题。
  按照国家“放管服”要求,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工种退出后,推行以市场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目前,我市已有143家企业获得省厅自主评价备案,主要承担本企业内部员工的评价。同时,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2020〕50号)要求,稳步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已有7家单位列入试点范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社厅部署要求,争取扩大我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试点范围,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相关工作。
  三、家庭服务业证书发放混乱的问题。
  人社部近期下发通知,针对近段时间以来在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证书发放混乱的问题,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对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并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将违纪培训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对技能类培训评价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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