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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3-00003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328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328号建议的答复

2023-09-0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医保卡为“医保.市民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社保卡相关工作的关心关怀,您提的建议紧密结合了现在社保卡应用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对您提出的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保卡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社保卡制发工作从2005年开始规划建设,发行部、省统一标准的社保卡。截至目前,全市社保卡累计制卡人数已达到1060余万人。在社保卡管理服务方面,已经建立起了发行、应用、服务、质量、产品、安全等各方面的管理体系。电子社保卡申领人数达420余万人,通过电子社保卡,能够在互联网上查询社保参保和缴费信息,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资格信息、职业技能等级信息等。同时,参保人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申办线上服务,包括就业创业服务、社保服务、劳动用工服务、人才服务、调解仲裁服务等多类业务,完成网上申办。
  二、建议沟通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将对医保卡升级为“医保·市民卡”及多卡(码)融合等工作建议,我们已与医保局和卫健委两部门进行了沟通。
  一是关于社保卡与电子医保凭证对接融合问题,市医保局答复,目前,我市根据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相关规定,需要总对总方式对接,目前暂未实现对接。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和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19〕105号)的规定是:“医保电子凭证在与其他部门或机构对接时采用总对总的对接方式,在对接前需同国家医保局签订合作协议。未履行相关备案手续、未经国家医保局审核同意,各地一律不得与第三方渠道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合作、与其他电子卡或电子凭证的多卡融合;不得将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系统接口向外部门开发;不得将包括医保基金结算业务在内的所有业务通过外部门电子卡、电子凭证实现”。我们将继续跟进国家与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工作进度,及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二是关于人社社保卡与卫健委电子健康卡对接融合问题,社保卡与健康卡双卡 (码)融合功能由人社与卫健的省级主管部门通过信息交互,实现签发、卡认证等功能的关联调用,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市人社局已与市卫健委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工作进度,做好沟通和配合,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与居民健康卡的“双卡融合”、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健康卡“双码融合”,争取早日上线应用。
  针对您提出拓展社保卡用卡领域,在文旅、健身、公交、支付等领域推广社保卡应用的建议,相关工作我们也在逐步推进中,目前,临沂市目前已实现通过电子社保卡实现公交扫码乘车功能。群众出示电子社保卡上的乘车码,即可通过银联渠道小额免密支付渠道直接扫码乘车,省去携带公交卡的麻烦。同时,我局正与市文旅局对接,计划通过端口对接等方式将社保卡与临沂市图书馆智慧图书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对接,实现市民卡在市图书馆及分馆借还图书的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医保、文旅、体育、交通等更多部门的对接,实现社保卡在更多领域的应用,让社保卡真正成为群众的市民卡。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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