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金标准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提高农民养老金,减轻子女负担,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很好,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增强了养老保障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居民养老保险体系。2009年我市在平邑县开展了全省首批新农保试点,2011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2013年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57.4万人,201.2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是持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我市先后9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目前的160元,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62元。
三是建立了待遇定期增长机制。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每5年至少提高1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对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基础养老金;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建立了多缴多得、常缴多得机制,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落实好您的建议,下一步:
一、持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待遇水平。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适度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落实好《关于建立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今后每5年至少提高1次基础养老金。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群众缴费积极性,提高待遇水平。市人社局网站建立政策解读专栏,采取问答的形式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解读,通过12333等渠道随时解答居民咨询。配合税务部门抓好保费征缴,各县区运用广播、电视和微信等媒体,发挥好村居宣传栏、广播喇叭等作用,广泛宣传参保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引导群众多缴费常缴费,提高待遇水平。
三、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今年将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普通人群最低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50元,最高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引导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按规定每人每年代缴100元保费,减轻其缴费负担。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