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临沂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提案所提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面临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议对今后一个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根据现有政策调整公费医学生生源分配”
根据《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专科医学生公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免费医学生和公费专科医学生的就业指导、毕业派遣、人事转接和报到工作。2019年度、2020年度免费医学生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需求计划、公费专科医学生需求计划已由市卫健委组织并按程序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全市2019年共申报210个计划(其中,专科53个)、2020年共申报198个计划(其中,专科58个)。
二、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于2010年下发《关于印发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0号),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多是自收自支单位,财政不拨款,受财力制约,其工资水平与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存在难度。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