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责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人社部门立足职能,围绕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培训、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3号),将养老护理员人才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范围,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审核、招标认定了定点培训机构(企业)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
二是人社部门认真履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牵头部门职责,召集由12个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有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和推进措施;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下达2020-2021年重点行业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2021-2022年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员的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养老护理员自主培训鉴定工作。人社部门印发《临沂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75号),批准成立了凯旋养老服务集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通过了企业自主评价备案,目前凯旋集团正在组织职工培训,培训后可进行自主鉴定,发放企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是开展老年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鉴定工作。 2020年9月,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2号)文件后,我们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报名。同时,按照专项能力的各项考核标准和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拟开展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编写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及技能操作题目,其中,老年人照护方面作为重点考核项目之一,在考核规范化、标准化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并报省厅备案后实施。目前,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点106家,开展老年人照护方面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点32家,已开展老年人照护培训考核600余人次。
五是与民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并将大赛纳入临沂市“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范围,对获得第一名的,授予“临沂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其他参与竞赛人员符合条件的发放技能竞赛证书。
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扶持力度。
一是积极配合市民政部门,加快养老护理员培训,开展老年人照护专项能力培训,规范培训课程内容和考核标准,扩大培训人员规模,不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解决养老从业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二是加快养老服务企业自主评价备案审核,积极向省人社厅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备案公布;继续做好老年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鉴定点申报工作,扩大定点培训机构规模,增加培训供给能力;进一步督促机构做好培训考核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是加快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200元/人,高级工14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欢迎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