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产城深度融合 推进沂河新区建设的建议”。您的建议对目前我市产城融合、沂河新区建设工作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强化产城深度融合,推进沂河新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根据提案中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通过优化提升创业就业环境、完善人才培育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激励服务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等举措,不断释放我市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强化产城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聚力提升创业就业环境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创业引领计划。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指导各县区使用资金补贴大学生租赁创业场所、开展创业大赛等活动。稳步推进临沂应用科学城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三年培育计划,加强综合体调度和对上沟通,不断提升临沂应用科学城服务创新创业的水平。定期监测我市5家省级、29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运营情况,指导使用“山东创业服务网”,有效整合提升了创业服务和孵化能力。
二是持续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并按规定予以贴息,加上最高可贷700万元的商业贷,“创贷+商贷”套餐最高可贷1000万元。2021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437笔,发放金额27.98亿元,扶持创业1.6万余人,创业带动就业5.7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8.2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笔数和金额位居全省第一。
三是规范有序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我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创新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制定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翻印了《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及时传达了国家和省最新政策精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的通知》,统筹开展12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依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接续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及就业服务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聘等工作,常态化向毕业生提供线上求职招聘和活动直播等服务。简化就业手续,不见面办理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手续126人次。
二、持续完善科学的人才培育评价体系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继续坚持“同行评议、同行公认”的原则做好各类科技创新型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注重实际科技创新贡献和工作业绩,不断提高推荐选拔工作的科学性。2021年我市新增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名,位列全省第三;选拔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0余万人;获批省高级研修项目9项,批复市级高级研修项目20项,举办数量为历年最多。
二是大力推进博士后平台提质扩量。更新了《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指南》,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需求,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2022年,我市新增3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了5家单位参加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协助博士后平台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资金。2021年度共发放博士后平台设站奖励资金130万元,市级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补贴75万元。
三是持续巩固职称制度改革成果。2021年度全市共评审通过高中初级职称29043人;出台省内首个物联网、智能制造职称评价标准,圆满完成省内首批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改革试点任务,评审通过特色专业职称72人;印发《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
四是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目前我市共有143家自主评价企业经省厅备案批复,职业工种140余个,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1.4万余人(次),备案企业数量和评价人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不断健全人才激励服务体系
一是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以“保姆式”“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优势,研究制定了《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配套出台了《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运行办法》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全方位保障各类高层次专家应享有的政策、待遇、服务落实到位,高层次人才持“山东惠才卡”可享受涉及21个部门(单位)的有关户籍、住房、职称、岗位、薪酬等方面的26项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二是积极做好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工作。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对择业期内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高学历人才津贴。2021年,为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拨付津贴1465.8万元。
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目前我市现有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1家、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2家。涵盖了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招聘、培训、劳务派遣、劳务分包、高端人才引进、企业咨询、创业服务、电商服务等范围。园区内招引高端人才寻访机构2家,山东省人力资源十强机构1家,山东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2家,国内知名人力资源集团中智人力资源和上海易盟集团在园区设立了分公司和分支机构。
二是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印发了《临沂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管理办法》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积极推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提质增效,向着争创国家级产业园的目标稳步迈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了28家原市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了管理层级,提升了管理服务质效,促进了服务机构的发展。
三是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为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一批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行业领军人才,2021年全市举办培训19班次,培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450人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1097人次,累计发放补贴44万余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各项人才政策的落实工作,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做优做大人才平台载体,吸引集聚各类次人才到沂河新区创新创业,为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