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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33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1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519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29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和谐劳动关系营造稳定用工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采取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和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向企业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解读,帮助企业学好、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侵害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的行为。
  二是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由企业依法为其申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实行三险合一、一票征缴,不允许选择性参保。
  三是依法化解劳动纠纷。我们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依法受理、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按照要素式办案规范,逐步实现全争议类型要素式办案,进一步优化庭审程序、缩短庭审时间、精简裁决文书、提升仲裁效能。同时,选树和培养一批标准化调解组织,切实提高各类调解组织工作能力,力争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和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的通知》,在全市选取100户企业,开展“点对点”培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理念,推进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共为401户新企业和308户重点企业提供了用工指导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有关工作,促进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注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防范规章制度执行和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可能引发劳动人事争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防。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集中宣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对企业和劳动者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履行法定责任,引导劳动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维护权益。
  三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提速。在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农民工和非农民工一视同仁,不区分对待,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工作,推进“自助办理”、“就近办理”,增加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便利度,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电子签章,实现了电子材料的传输代替纸制材料的邮寄,积极推行养老转移“全程网办”,减少群众的事务性奔波。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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