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责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人社部门立足职能,围绕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培训、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培训政策制定。人社部门深入贯彻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3号),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范围,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审核招标认定了定点培训机构(企业)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
二是强化养老服务政策实施。人社部门认真履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牵头部门职责,召集由12个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有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和推进措施。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下达2020-2021年重点行业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2021-2022年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员的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养老护理员企业自主培训评价。人社部门印发《临沂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75号),评估成立了凯旋养老服务集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并备案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可自主开展职工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发放技能等级证书。
四是强化养老服务领域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鉴定。积极将老年人照护纳入专项职业能力鉴定项目范围,鼓励相关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照护等养老服务领域专项职业培训的培训和鉴定评价。目前,全市开展老年人照护方面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鉴定评价的机构35家。
五是强化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加强与民政等主管部门对接,适时将养老服务类相关职业工种纳入临沂市“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工种范围,对获奖选手按照职业技能竞赛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或者由主办单位协商相关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扶持力度。
一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积极配合市民政部门,加快养老护理员培训,开展老年人照护专项能力培训,规范培训课程内容和考核标准,扩大培训人员规模,不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解决养老从业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二是扩大养老服务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覆盖。积极向省人社厅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尽快备案公布。继续做好老年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鉴定点申报工作,不断扩大培训供给能力。进一步督促机构做好养老服务培训考核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欢迎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