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技工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您反映的我市技工教育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缺乏发展资金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以技工院校毕业生留临就业率为指标给予激励。2022年12月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地企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提高驻临院校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年度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为基础),高校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力争5年内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到40%以上,临沂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高职高专(中专中技)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按照标准对高级工、技师收取学费问题。青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于2021年印发《关于公办技工院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1〕39号),规定“高级技工学费: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技师学费: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对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学费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和上述收费标准免除学费。”经与我市发改委沟通,青岛市为计划单列市,而我市非计划单列市,不具有制定类似收费文件的权限。我单位已就相关情况专门向省人社厅做了当面汇报,省厅正在研究中。后期,如经省厅批复我市可参照青岛市执行收费,我单位将于第一时间会商市发改委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技工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