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和保障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我市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2023年,根据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认真加以采纳,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多途径不断扩大和保障职业院校自主办学权,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确保职业院校分配自主权。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由事业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中基础性绩效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绩效工资中分设的具体项目、标准及发放办法,均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政策,确保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5倍。落实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2022年度为临沂职业学院、临沂市技师学院、临沂市科技职业学院3家市属职业院校上浮了绩效工资总量,上浮倍数分别为1.44、1.21、1.07倍。职业院校可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在核制定适合自身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二是确保职业院校人才招聘自主权。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业院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并自主组织实施。其中,部门所属职业院校的年度公开招聘方案需事先报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招聘工作完成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将公开招聘备案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备案程序。我市及时对文件翻印并严格落实文件要求。2022年12月,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岗位设置和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中职学校自主权落实工作,尊重职业院校办学主体地位,严格落实人才招聘自主权。2022年,我市出台《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确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2023年,市属职业学院自主发布各类公开招聘简章10个,招聘计划214个,其中博士招聘计划23个,硕士招聘计划130个。四所部门所属职业中专学校计划自主招聘教师50名,实际招聘45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职业院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好职业院校分配自主权和人才招聘自主权。
二、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不断优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
2023年以来,全市新设立兰陵县技工学校、山东阳光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沂水县技工学校、郯城县技工学校、蒙阴县技工学校等3所公办技工学校恢复办学,山东鲁州电力技工学校升级为山东滨河能源高级技工学校,我市技工院校数量由原来7所,增加至如今的12所。2023年,重点围绕工业经济主导产业急需工种、市场紧缺职业和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需求,推广职业教育“企业+专业”培养模式,实施技能人才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和联合培养,目前全市技工院校每个专业至少与3个以上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共开设校企合作“订单班”“冠名班”80个,培养技能人才3275人,对缓解企业用工难等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23年10月,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5.4万人,年招生人数达到2.5万人,毕业生1.4万人,就业率稳定在98.9%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全市技工教育发展,支持各类有实力的企业依法申办技工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