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的相关建议,结合我局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2022年省政府分两批下达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73550个,2023年省下达我市计划为7.32万个。自全市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联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指导各县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坚持试点先行、顶格推进、精准管理,推动公益性岗位真正得民心、顺民意、惠民利、见实效。2022年至2023年8月底,全市累计安置城乡困难人员上岗12.8万人,其中,城镇岗安置上岗9000人,乡村岗安置上岗11.9万人,累计发放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3亿元,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2.05亿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25亿元,平均每人每年增收7800-9600元。
一是科学开发设置岗位。召集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十几个部门召开座谈会,研讨基层工作设岗需求,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建立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信息库”和“人员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围绕镇街、村居急需紧缺的疫情防控、道路清扫、河道清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巡库巡林、生态环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层就业服务等实际需要,开发了“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和社会治理类”5大类53个小类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既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岗位选择,也最大限度满足基层工作需要。
二是严格选岗招聘程序。市里出台了《管理细则》,从管理机制、岗位设置、安置对象、岗位聘用、岗位待遇、岗位管理等6个大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在郯城县开展了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其岗位开发、公告发布、选岗报名、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区备案、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监督管理等“九步工作法”在全市推广应用。各县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对城乡公益岗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确保了全过程步骤优化、程序规范,实现了人岗相适、岗尽其用,将公益岗打造成公开岗、公平岗。
三是统一人员安置条件。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4部门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96号)对岗位开发规模、开发重点调整、人员安置条件、规范招聘程序、强化人员培训、规范补贴发放、精细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要求。特别从人员范围上,城镇公益岗安置人员范围从2类增加到城镇全部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岗安置人员范围从4类人员增加到5类,并对不得纳入城乡公益岗安置范围进行了明确。要求严格招聘公告、简章发布审核,不得违规设置专业、学历、性别等限制性、排他性、歧视性规定,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人员甄别和资格审核。
四是加强岗位规范运行。出台《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临人社规〔2022〕1号)等系列管理办法,在全市建立了“市级统筹,县区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管理、村(社区)日常管理”的三级管理机制。其中,村(社区)党支部具体负责上岗人员日常考勤、任务分配、任务验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乡镇(街道)人社所负责定期检查考核,重点检查人员上岗情况、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考核;县区人社、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不定期联合督查上岗人员管理、履职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县区实地查看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有力地促进规范管理及政策落实落地。
五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为帮助各县区和广大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准确了解把握城乡公益岗政策,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分别介绍了临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推进情况及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增收情况;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创业快报》分8期对我市相关经验做法总结推广。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县区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招聘信息知晓度,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县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发布招聘简章,各大考试、招聘网站相继转发,村(社区)也通过本地公告栏张贴宣传,市、县、乡、村四级联合发动,招聘信息得到广泛传播。2022年4月27日,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以《创设3018个防火巡林公岗岗位 协助森林防火基层公共事务治理》为题,对我市开发“防火巡林”公益性岗位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县域经济报、大众网等也对我市的城乡公益岗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对您《建议》中提到的“政策公开透明”“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审核监管”等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强化监管,切实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有效增收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挖掘基层“沂蒙公岗”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发现和培树在不同岗位上坚持和弘扬沂蒙精神、默默扎根奉献的“沂蒙公岗”典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维度,强化典型引领,唱响主旋律,擦亮“沂蒙公岗”红色品牌;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岗位和人员实行“双实名”动态管理,确保管理使用全程透明公开。
二是加强资金统筹,切实保障上岗人员待遇发放。加大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指导做好政府财政预算,强化统筹保障和定期督导,切实保障上岗人员补贴发放到位;按照《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岗前培训条件的人员开展免费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补贴基础上,为在岗人员提供一定的福利和奖励资金,提高待遇保障力度。
三是强化监管审核,规范做好上岗人员管理。指导县区和镇街进一步完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取消过多的招聘限制条件,继续做好定期、不定期抽查和整改教育,将日常管理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好“用管”结合,壮大管理队伍,规范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方式,严格管理考核,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管理档案建设,以规范管理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作用发挥。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