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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4-000015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2024-09-02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高技能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出台了1+N系列人才新政,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健全的政策措施。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大力实施技能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和考核机制,探索创新了以赛带训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良好平台,有效促进了技能人才的成长。
  一、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拥有中华技能大奖2名,全国技术能手53
  名,齐鲁首席技师107名、省技术能手212名、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5名,沂蒙首席技师454名,临沂市技术能手1265名。不论是从技能人才总量还是高技能人才比例上看,我市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与先进地市相比仍有差距。整体来看,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技能人才结构不够合理。初级工、中级工占绝大多数,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数量少。单一技能的多、复合技能的少,技术含量低的通用工种多,技术性强的高技能人才少;传统行业技能人才数量多,高新技术企业技能人才数量少,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都集中在大型规模企业,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数量偏少,人员分布不合理。
  二是企业培育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不高。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育的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着重学历、重文凭、重职称的传统思维模式。有些企业重效益轻培训,重使用轻培养,对技能人才培育、激励、使用缺乏系统和长远的规划。还有一些企业受生产经营任务影响,工学矛盾突出,不能合理有效的安排时间让职工接受系统专业的培训提升技能。
  三是职工个人技能自主提升意识不强。由于受企业岗位薪酬制度所限,多数中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更关注个人操作熟练程度及岗位绩效,兑现工资待遇与技能等级关联不充分、不密切,加之受学识学历所限,导致技能人才持证以及提升技能等级意愿不高。
  二、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的提案建议,结合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能,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针对“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发挥技工院校作用,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将校企合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指标之一。一是出台相关政策,职业学校可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及校企合作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可用于单位绩效工资发放。二是鼓励支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截至2024年6月,我市7所技工院校均开展了校企合作,“校中厂”“厂中校”数量19家,合作企业数达425家,“订单班”“冠名班”等48家,共培养技能人才1791人。三是优化院校布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目前,我市共有技工院校12所,其中有6所为2023年以后新设立或新恢复办学学校。院校中兰山区2所、罗庄区3所、莒南县1所、蒙阴县1所、沂水县1所、平邑县2所、兰陵县1所、郯城县1所。现仅有河东区、费县、沂南县、临沭县暂时未有技工院校,我单位已与相关县区人社部门对接,传达学习技工院校设立审批相关政策,为其下步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技工院校数量保底达到16所,实现县域技工教育全覆盖,“嵌入式”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四是立足产业需求,专业设置动态优化。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全面对接临沂市“八大传统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对接省人社厅,做好鲁南技师学院费县分院(木业产业学院)审批工作,为我市产业发展精准输送人才。
  (二)针对“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大力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一是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把技能人才评价权交给企业,由企业自主制定考核方案,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提高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培育技能人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24年新增自主评价备案企业27家,已获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全市累计371家企业获得备案资质。2024年新增技能人才1.03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0.43万人。二是提升职业技能评价质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指导各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制定《临沂市备案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南》,着力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服务水平和纪律意识,确保评价质量。
  (三)针对“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政策”,构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以赛代训培育选拔高技能人才。一是积极参与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技能兴鲁”等国家级、省级竞赛,组织开展市级“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着力构建以全国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市级、县级竞赛为主体,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的竞赛体系。二是打造“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品牌。连续16年举办“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形成“以培训促竞赛、以竞赛带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的良性机制。2024年上半年印发了《关于开展临沂市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承办申报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市各类企业和技能人才用人、培育主体单位征集竞赛项目工种,目前已接收竞赛申报项目110个。2024年上半年,通过竞赛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173本;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临沂市选拔赛,向省人社厅推荐参赛选手40余名。
  (四)针对“加强高技能人才激励引导”,健全正向激励政策,完善各级人才荣誉推荐选拔机制。一是积极推荐我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沂蒙首席技师、沂蒙创新创业技能领军人才、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等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形成科学化、制度化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二是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市级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给予15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全面释放高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在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研发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鼓励自主评价备案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兑现相应的薪酬待遇。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四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享有同等报名资格。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五是完善竞赛正向激励政策。给予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给予国家级、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选手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3万元。2024年上半年,围绕国家省市高技能人才项目,组织开展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向省人社厅推荐8名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其中1人已入选建议人选名单。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推荐选拔,向省人社厅推荐7名人选。
  (五)针对“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职业认同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每年积极参与5·15临沂人才日活动。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爱临沂客户端等媒体开展“匠心筑梦、技能兴临”高技能人才系列风采主题展播,号召广大技能人才立足岗位打磨技艺、提升技能,积极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厚植技能人才培育沃土。2024年上半年相继印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临沂市技术能手”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23年度沂蒙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关于临沂市第十六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等文件,对高技能人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校企交流,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市场对接。加强校企交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技能人才现状,对技工院校现有专业进行分析评估:对于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形势好,各方面办学条件尚有欠缺的要重点发展;对于社会需求和招生都较为稳定,办学条件较为成熟的要稳定发展;对于新技术、新理念和新的市场环境催生的一些新专业,要认真研究论证,慎重决策,量力而行;对社会需求萎缩,招生困难的少数专业要进行调整和撤并,确保院校立足于培养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二)继续做好各级各类人才荣誉及人才平台载体的推荐选拔工作。我们将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及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继续做好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沂蒙创新创业技能领军人才、沂蒙首席技师、临沂市技师工作站和临沂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荣誉和人才平台载体的推荐选拔,强化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建设力度。
  (三)持续打造“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的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第十七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各项赛事的申报遴选、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持续打响“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品牌,通过竞赛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四)大力推进新增高级工以上目标任务。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市人社事业发展规划中新增高技能人才的有关要求,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引领,以结果考核为导向,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夯实责任,集中时间、人员、力量,抓住关键环节,强力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完成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的任务。
  (五)加强工匠精神宣传,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各级人才荣誉选拔、国家级、省级一类竞赛奖励发放、临沂人才日系列活动等措施,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培育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引导全社会转变择业理念,使广大技能人才像高层次人才一样,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成为劳动者普遍的选择。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欢迎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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