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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1551610/sbj/2024-000017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0-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2024-10-14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益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结合我局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自全市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联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指导各县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坚持试点先行、顶格推进、精准管理,推动公益性岗位真正得民心、顺民意、惠民利、见实效。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累计开发安置15.6万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2万人、乡村公益性岗位14.4万人),岗位开发、上岗人员数量均居全省第1位。截至2024年6月底,已完成2024年省下达1.5万个岗位的开发创设任务,陆续新安置上岗3321人,计划9月底前组织全部人员上岗。
  一是科学开发设置岗位。召集乡村振兴、残联、民政等十几个部门召开座谈会,研讨基层工作设岗需求,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建立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信息库”和“人员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围绕镇街、村居急需紧缺的道路清扫、河
  道清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巡库巡林、生态环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层就业服务等实际需要,开发了“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和社会治理类”5大类53个小类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既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岗位选择,也最大限度满足基层工作需要。全市先后安置14多万名乡村公益性岗位在村居从事村容保洁、村级公共服务管理、照护残疾困难群体、防溺水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帮助基层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村居环境,引导乡风文明,有效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和文化振兴,切实发挥了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作用。
  二是严格选岗招聘程序。2024年5月10日,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2024〕1号)从管理机制、岗位设置、安置对象、岗位聘用、岗位待遇、岗位管理等6个大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总结岗位开发、公告发布、选岗报名、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区备案、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监督管理等“九步工作法”在全市推广应用,各县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对城乡公益岗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确保了全过程步骤优化、程序规范,实现了人岗相适、岗尽其用,将公益岗打造成公开岗、公平岗。
  三是加强岗位规范运行。在全市建立了“市级统筹,县区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管理、村(社区)日常管理”的三级管理机制。强化协议签署,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落实劳务协议签订工作,明确上岗时限和双方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各县区均建立了考核管理制度。其中,村(社区)党支部具体负责上岗人员日常考勤、任务分配、任务验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乡镇(街道)人社所负责定期检查考核,重点检查人员上岗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按月定期对人员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考核;县区人社、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不定期联合督查上岗人员管理、履职情况。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县区实地查看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有力地促进规范管理及政策落实落地。
  对您《建议》中提到的“合理地确定公益岗位的数量和类型”“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公益岗位的选拔机制”“丰富和创新公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形式”等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强化监管,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有效增收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科学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就业困难需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和资金承受能力,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对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没有实质性作用、职能重叠的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核减。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从《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中选取并向社会公开。坚决避免“一人多岗”等岗位设置过多过滥现象。
  二是持续强化公益性岗位建章立制。围绕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活动年度工作目标,5月10日我们重新修订并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临人社规〔2024〕1号),使公益性岗位工作做到有章可循。8月29日根据临沂市11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和工作需要,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公益性岗位质量的通知》(临就发〔2024〕4号),指导各县区从动态调整岗位设置、细化人员安置条件、落实相关制度、强化资格审核、加强日常使用管理、完善退出帮扶服务等方面严格落实各级公示公开制度,不断优化提高公益性岗位质量。
  三是强化监管审核,规范做好上岗人员管理。一方面指导县区和镇街进一步完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定期、不定期抽查和整改教育,将日常管理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好“用管”结合,壮大管理队伍,规范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方式,严格管理考核,落实投诉举报接诉办理制度,在市县乡镇三级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建立问题台账,逐件落实、对账销号。另一方面,强化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布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增加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加大对村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的监督执纪力度,防范“优亲厚友”问题发生;同时,增加各重点岗位开发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对所开发岗位的管理、考核职责,强化日常管理,持续提升公益性岗位质量。
  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通过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相关政策、印制城乡公益岗政策宣传册,组织各县区工作人员对新出台的《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临人社规〔2024〕1号)等政策进行培训学习,做到政策精准解读、广泛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争取他们对城乡公益岗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挖掘基层公益岗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发现和培树在不同岗位上默默扎根奉献的典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维度,确保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保障就业的作用,促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增收。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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